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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公告情况
· 按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时间为每年1月1日--3月31日。逾期不办理年检;超过有效期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,自动废止;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废止的事业单位,申请领取新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的,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。· 2006年7月11日,广东省编办下发《关于废止〈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粤机编办[2006]213号)。· 2005年度检验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,逾期不办理年检证书自动废止· 关于转发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高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
登记管理工作相关文件
· 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二期教学视频下载(2011.11.15)
· 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(2011-11-8)
· 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
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(2010-12-13)
法律法规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
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
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
事业单位公告情况
· 高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(第五十三号)(2011-11-8)
· 高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(第五十二号)(2011-11-4)
· 高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(第五十一号)(2011-10-28)
· 高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(第五十号)(2011-10-8)
组织机构

负责人:黄方明

联系人:钟 劼

电话(传真):0758-8396603   

E-Mail:gaoyaosd@tom.com

地  址:广东省高要市府前大街25号市府大院内(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)

邮政编码:5261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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